1、特朗普政府簽署“對等關稅”行政令,對部分鋰電池細分產品關稅提升超100%
2025年4月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簽署兩項關于所謂“對等關稅”的行政令,宣布美國對貿易伙伴設立10%的“最低基準關稅”,并對某些貿易伙伴征收更高關稅。其中,對中國實施34%的對等關稅,對歐盟實施的對等關稅為20%,對日本、韓國分別實施的對等關稅為24%、25%。白宮表示,基準關稅稅率將于4月5日凌晨生效,對等關稅將于4月9日凌晨生效。
事實上,美國對中國鋰電產業的打壓從2022的IRA法案即開始,本次“對等關稅”為系列政策的加碼。目前,美國對中國鋰電產業打壓主要有關稅壁壘、市場準入限制、補貼政策排除等方式,在新一任美國總統特朗普上臺后,繼續多次加征對中國鋰電產品關稅,以此限制中國鋰電產業發展。特朗普政府上臺后大幅提升了對中國產品關稅水平,截止目前,測算預計中國出口美國的動力電池關稅約153%,儲能電池產品關稅約136%(儲能2026年提升至153%)。
美國對中國鋰電供應鏈的打壓政策
時間 |
內容 |
2022年8月1日 |
美國總統拜登簽署《通脹削減法》(IRA),規定如果消費者在美國購買的電動汽車中有一定比例的關鍵電池礦物來自美國或其自由貿易伙伴,就可以獲得高達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 |
2023年12月1日 |
美國發布《通脹削減法案》外國敏感實體指南,2024年1月起,包含中國制造電池組件的電動汽車將失去在美國獲得稅收抵免的資格;到2025年,電動汽車如使用了在中國提取加工的電池關鍵原材料,也會失去補貼資格 |
2023年12月2日 |
2023年12月,拜登簽署通過2024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禁止美國國防部從寧德時代、比亞迪、遠景能源、億緯鋰能、國軒高科和海辰儲能六家中國公司購買電池 |
2024年5月1日 |
美國宣布提高對自華進口的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電池等關稅,其中電動汽車從25%加到100%,動力電池從7.5%加到25%,儲能電池26年開始從7.5%到25% |
2025年2月1日 |
特朗普簽署總統行政令,對所有中國輸美商品加征10%關稅,2月4日生效 |
2025年3月3日 |
特朗普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商品再次加征10%關稅 |
2025年4月 |
美國擬對中國實施34%對等關稅,并將從北京時間4月9日中午12點起對中國產品征收額外50%關稅。同時在4月10日宣布再次提升中國關稅至總數為125%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美國對中國、日韓鋰電池產品關稅情況
國家 |
關稅政策 |
動力電池 |
儲能電池 |
生效時間點 |
中國 |
電池基礎關稅 |
3.40% |
3.40% |
已生效 |
301條款 |
25.0% |
7.5%(原301) |
2024年9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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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0% |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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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商品額外關稅 |
10.0% |
10.0% |
2025年2月份 |
|
對中國商品額外關稅 |
10.0% |
10.0% |
2025年3月份 |
|
對等關稅 |
34.0% |
34.0% |
2025年4月9日 |
|
50.0% |
50.0% |
2025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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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21.0% |
2025年4月10日宣布 |
||
綜合關稅 |
153.4% |
135.9% |
2025年4月10日 |
|
/ |
153.4% |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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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對等關稅 |
24.0% |
24.0% |
2025年4月9日 |
韓國 |
對等關稅 |
25.0% |
25.0% |
2025年4月9日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2、美國是我國鋰電池產業第一大出口地
此外,我國新能源車銷量滲透率已達30%,而全球新能源車滲透率僅16%,可見海外需求上升空間較大。根據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鋰電池累積出口額611.21億美元,同比下降6%。從出口區域來看,我國鋰電池出口第一大市場為美國,2024年出口金額為153.15億美元,同比增長13%,占我國鋰電池出口額25%,假設最悲觀下這部分出口全部被替代,會失去約153億美金的市場(按2024年數據測算);其次是德國和韓國等國家。
數據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數據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3、我國鋰電池產業有望維持較強國際競爭力
美國加征對等關稅后,中國或將減少對美鋰電產品出口,同時關稅造成的成本抬升壓力預計部分轉移至美國客戶身上,尤其是儲能電池產品主要是鐵鋰為主,短期內日韓電池企業難以完全替代國內儲能產品,我國出口美國的產品價格或將上漲。
根據觀研報告網發布的《中國鋰電池行業發展深度研究與投資趨勢預測報告(2025-2032年)》顯示,企業為應對關稅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可以采取產能轉移、開拓新海外市場、美國本土投資等策略。例如,寧德時代在德國、匈牙利建廠,直供寶馬、奔馳,規避歐洲潛在關稅風險;比亞迪向泰國、巴西輸出電池+整車一體化方案(如ATTO 3電動車),以技術授權換取本地化生產資格;國軒高科在越南合資建廠(利用RCEP零關稅),同時布局阿根廷鹽湖提鋰,實現“采礦-冶煉-電池”全鏈條控制。
中國鋰電池企業核心應對策略
策略 |
簡析 |
海外建廠 |
在墨西哥、加拿大設廠,利用USMCA(美墨加協定)免稅進入美國市場;利用印尼鎳礦資源(全球最大鎳產國)和低關稅優勢(RCEP成員國),如格林美在印尼投建電池材料產業園。 |
關鍵原材料自主可控 |
加速收購海外鋰礦(如贛鋒鋰業收購阿根廷鹽湖)、鈷礦(華友鈷業剛果布局),降低對美澳資源依賴。發展鈉電池、固態電池技術,減少對鋰資源的依賴(如寧德時代鈉電池已量產)。 |
新興市場開拓 |
配合泰國、印尼電動車產業鏈崛起(如長城汽車泰國工廠),提供本地化電池配套;沙特NEOM新城儲能項目(規劃2030年儲能需求超50 GWh),中國企業可通過技術合作切入。 |
突破高端技術壁壘 |
加速研發4680大圓柱電池(比傳統電池成本降15%)、半固態/固態電池(能量密度超400Wh/kg),拉開與韓企技術代差;在歐美日韓申請核心專利(如比亞迪“刀片電池”全球專利超3000項),防止技術封鎖。 |
利用國內政策支持 |
申請“一帶一路”專項基金、商務部對外投資補貼,降低海外建廠成本;通過人民幣跨境結算(如與沙特、阿根廷鋰礦交易)繞開美元支付限制。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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